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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亭区首创行政复议官制度 专职专办提升涉企案件质效
发布时间:2025-12-06 17:34:27

 12月5日,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”新闻发布会。区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胡子民在发布会上介绍,山亭区依托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联系点优势,在省、市业务部门指导支持下,率先启动全省首个行政复议官制度试点,核心目标就是通过专业化、规范化的复议机制,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。

行政复议官实行“提名-批复-任命”规范化流程,由区司法局提名并报区政府批复任命,颁发专门任命书,确保队伍权威性和专业性。结合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需求,区司法局将行政复议官分为审理官、审查官、审批官三类,形成权责清晰、层层把关的办案体系,重点保障涉企案件办理质效。

行政复议审理官是涉企案件办理的核心力量,选拔标准严格贴合企业权益保障需求:均为区司法局在编在岗行政编制人员,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,尤其注重选拔熟悉市场监管、行政审批等涉企领域法律业务的骨干。他们直接承担涉企案件的受理登记、调查取证、争议化解等核心工作,比如在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类案件中,会主动听取企业诉求,推动争议实质性解决。本次试点从全局11名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拔3名骨干担任审理官,实现“专业人办专业事”。

行政复议审查官由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担任,聚焦涉企案件的关键节点把控。针对企业申请复议的案件,重点审查受理资格、审理程序的合法性,尤其是对是否需要召开听证会、证据材料是否完整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,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充分回应。审查官会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,对审理官拟定的复议意见和决定进行二次审核,以避免因程序问题增加企业维权成本。

行政复议审批官由区政府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担任,凸显了对涉企案件的重视程度。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、重点企业发展的复杂复议案件,审批官会直接听取汇报,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大问题,确保复议决定既合法合规,又充分考量企业发展实际,维护市场主体信心。

在审理机制上,区司法局创新构建“2+1+1”团队化办案模式,专门针对涉企案件“效率高、专业性强”的需求设计:以两名行政复议审理官为核心,搭配一名行政复议助理员和一名记录员。助理员、记录员主要承担前台收案、材料流转等事务性工作,让审理官集中精力处理案件审查、文书撰写等核心业务;团队实行“案以类聚”审理,将涉企案件按行政审批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类型分类办理,提升办案精准度。这种分工模式确保涉企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各环节无缝衔接,既保证专业性,又提高办理效率,让企业维权“少等待、少跑腿”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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